构建大开放格局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湖南将出台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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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为推动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拟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构建大开放格局,统筹各部门开放职能、信息渠道和优质资源,建立外贸、外资、外经、外事、外宣联动工作机制,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记者19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社会各界可于6月16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hnssftlfec@163.com)方式提出意见。

  在招商引资服务方面,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信息跟踪机制和重大招商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和公布外来投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及办事指南,为外来投资者和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办事指南应当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和流程、所需材料、办理环节和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内容。符合申请条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缺失的政务服务事项,可以容缺受理。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送审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践行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服务理念,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以经营主体满意为目标,打造贸易投资便利、市场竞争公平、政务服务规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送审稿保护投资者利益,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外来投资者、外来投资企业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变更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且应当设置不少于三个月的过渡期,并依法对外来投资者、外来投资企业因此受到的损失及时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

  送审稿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开放的境外人员出入境便利政策,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创新创业等工作生活便利制度,并为跨境务工申报提供便利,提高跨境务工证件办理效率。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申请停居留证件提供便利。

  关于投诉机制,送审稿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透明、高效便利的原则,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投诉工作机制,明确投诉工作规则、投诉方式、责任主体、投诉处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主体接到相关妨碍开放型经济促进工作的举报或者投诉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责任主体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的投诉事项;事项复杂确需延期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适当延长处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责任主体协调投诉事项时,被投诉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在人才保障方面,送审稿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拓展海外引才引智渠道,搭建海外人才服务平台,加强人才交流合作,促进科技人才交流互访。鼓励引进和培养熟悉国内外相关法律、贸易规则和市场环境的专业适用型人才,创新推广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完善人才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按照各自职责为人才提供居留、落户、卫生健康、住房安居、就业创业、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等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