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围猎”大厂基层打工人
【来源:虎嗅网】
“离职时才发现,入职时签的竞业协议像收紧的‘紧箍咒’——协议里写着禁止入职互联网、人工智能、金融等任何‘相关行业’,地域范围直接标着‘全球’。”已从某外卖大厂离职的齐飞(化名)向《IT时报》记者讲述了他被竞业的遭遇,如今他每月仅领取离职前月工资30%的补偿金,在长达一年的竞业期内,只能在协议划定的“禁区”外艰难寻找就业机会。
近年来,旨在保护商业机密的竞业协议正从“定向防御”演变为“无差别围堵”,引发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管理权的激烈碰撞。这场发生在个体身上的择业困境,正成为劳动争议领域的新焦点。
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其中涉及竞业限制的争议最为突出。
“大厂竞业期一般为3~24个月不等。”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永晓透露,有的企业协议条款非常严苛:据某离职员工提供的协议显示,竞业限制范围不仅涵盖直接竞品,还包括“所有使用大数据技术的企业”“涉及消费场景的金融机构”,违约金普遍设定在年收入的2~10倍区间。
值得关注的是,企业对竞业协议的启动具有绝对主动权:除了职级、岗位涉密程度等显性标准,员工离职时的“配合度”、与直属领导的关系等隐性因素,都可能成为触发竞业限制的“开关”。“从企业角度看,竞业协议本质是平衡商业保护与人才流动的工具。”一位行业资深HR表示。
5月1日,小红书表示,将不再通过竞业限制个体流动。然而,这一次,无人跟随。
一、枷锁:一张可能改变人生的“竞业天网”
齐飞怎么也没想到,那份并不起眼的竞业协议,会在离职时成为束缚他职业发展的枷锁。“入职时通过手机验证码完成签约,电子合同几十页根本看不过来。”直到离职时收到公司的补充协议,他才发现自己被公司启动了竞业限制通知。
据齐飞介绍,某外卖大厂的竞业协议有一定“触发”机制:若离职时未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则无须履行,可顺利离职;若收到通知,则需签署补充协议,明确禁止入职的企业名单及行业范围。“看似自愿签署,实则是‘二选一’,不签补充协议,公司就按入职时的主合同执行,但主合同的限制更模糊、范围更广”。
这场始于“草率签约”的职业危机,揭开了互联网行业竞业协议执行的灰色角落。
《IT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各家互联网公司的竞业期不等,以阿里、腾讯等头部大厂为例,竞业协议普及率较高,但执行标准差异大,多以3~6个月为主,但有外卖、电商大厂竞业期长达1~2年,具体时限需结合个人情况评定。但不少大厂的竞业限制启动机制正从“岗位涉密导向”异化为“综合关系评估”。
某电商大厂离职员工赵启明(化名)透露:“除职级、岗位接触、数据层级等‘硬指标’外,离职时与直属领导的关系、工作交接的配合度可能会直接决定你是否被竞业禁止。”
在刘永晓经办的案例中,甚至部门当季离职率等“软因素”,都可能决定员工是否被竞业,“这属于概率问题,如恰巧这段时间该部门离职员工较多,公司为了‘杀鸡儆猴’,后离职的人可能会被竞业。”
补偿金标准与生活成本的倒挂,更让部分被启动竞业限制者处于尴尬境地。齐飞的补偿金相当于原工资的30%,只能满足他眼下正常的吃饭与租房。若选择入职非竞业企业,则可能面临薪资腰斩,“去小公司意味着职业断层,大厂简历筛选系统会自动标记‘非一线企业经历’”。
基层员工因难以承受“全球范围限制”,少部分被迫转向完全不相关的传统行业,薪资大幅度缩水,互联网从业者的“黄金年龄”被消耗。
如此一来,不少从业者选择“被动Gap(空窗期)”,或靠兼职、接私活过渡竞业期。
二、变形:从高管专属到全员覆盖
头部企业的竞业协议内容正呈现“无脑式”扩张。
2024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出台了覆盖全国范围的禁止竞业协议的规定,仅允许对年薪超过15.1万美元的高管保留此类条款。但国内企业被竞业限制的员工,远超此范围。
在一位博主贴出的某大厂竞业协议显示,限制范围不仅包括阿里、腾讯、字节等直接竞品,还延伸至“持股超20%的关联企业”,涵盖小红书、唯品会等数十家企业,有数名该企业员工向记者证明了协议的真实性。
另一家大厂的协议更是将“短视频直播业务”“金融服务”“人工智能研发”等纳入禁区,“间接全行业‘封杀’我们。”一位已离职的员工向记者吐槽道,该企业采用“实质竞争关系”认定标准,即便员工入职的子业务与大厂主营无直接冲突,仍可能被禁止,“更离谱的是金融行业,我们从未接触过相关业务,却被限制进入银行、保险业,这几乎堵死了向传统行业转型的通道。”
“不少大厂都有金融借贷业务,所以金融服务业也被写进了竞业协议,但这并不合理。”一名互联网人士表示,过度限制正引发负面效应。
如今,竞业限制的职级门槛正在下沉。如阿里过去仅对P8/M3及以上职级启动竞业限制,如今P6/M1(带5~10人团队的基层管理者)成“重灾区”,岗位范围也在扩张:除研发、产品等核心岗位,现已延伸至运营、BD(业务拓展)等岗位。
“说是限制核心岗位,实则基层员工‘躺枪’现象普遍。”齐飞坦言,自己所属的外卖部门,主要负责商家运营管理,日常接触的多是公开数据,公司内网也严格限制数据导出、截图、下载等功能,“几乎没有泄露商业机密的可能”。
“这就是人才垄断。”数名大厂离职员工向记者表示,自己入职时均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如果离职后我们泄密,公司可以依法诉讼索赔,完全不必使用全网‘封杀’的竞业手段。”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这与行业竞争加剧密切相关,企业需要维护自身技术,涉及高端人才则会担心核心技术流失。
“当前,包括本地生活在内的各行业赛道进入存量博弈,大厂试图通过竞业限制延缓人才流向竞争对手,形成人才护城河。”刘永晓也提到,除却高级别核心岗位外,“几乎很难判定公司利润的流失与某位普通员工跳槽有直接关系”。
三、呼吁:企业不应垄断人才
“也有人通过化名、不交社保等方式悄悄入职新公司,一旦被前司发现,很难避免一场诉讼及‘天价违约金’。”赵启明透露,部分大厂的“侦查手段”堪称无孔不入,社保记录、职工社交媒体动态、写字楼前“监控”均成“证据链”,甚至出现调查公司蹲守一周拍摄“上下班轨迹”的极端案例,“也曾有高管化名入职竞对公司,因签收快递时暴露姓名被起诉,赔偿超百万”。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部分核心岗位如遭泄密,违约金或远低于企业实际投入的技术价值,因此企业追查核心岗位人员的未来流动性有其合理性”。
但对于普通职级员工来说,当下的违约金条款更显压迫性,多数企业按税前年薪的2~3倍索赔,某大厂甚至高达10倍,金额高达上百万元。但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举证“协议不合理”难度极大,诉讼周期长达1~2年。“大多数案件只能通过调解压低赔偿金,最终执行可能在20%~50%左右。”刘永晓透露,但也有部分高层职工跳槽时,竞对公司会“代缴违约金”,但基层员工难享此待遇。
“违约金标准则需参考岗位对企业的实际价值,本质是对商业风险的合理对冲。”上述资深HR表示。
面对强势企业,劳动者如何应对?刘永晓给出一些实操建议。
首先入职即留痕,签收纸质竞业协议时,要求HR明确标注“适用岗位”“限制范围”,电子合同需保存完整签约记录;其次,离职前做好尽调,跳槽前通过猎头或脉脉查询新公司是否在原单位“竞业黑名单”,避免“踩雷”;最后,违约后止损,若被起诉,优先搜集“前后公司不竞争”的证据,以打促谈,争取和解,同时主张违约金与补偿金“比例失衡”,争取法院调减。
“竞业协议本应保护商业秘密,而非成为企业垄断人才的工具。”上述业内人士呼吁,监管层应尽快明确“涉密岗位”认定标准,遏制“全员竞业”的行业乱象。
当基层员工被迫在“30%补偿金”与“天价违约金”间挣扎时,或许该追问:需要靠限制人才流动才能维持的行业,究竟还有多少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