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未盈利企业IPO排队中 后续走向如何?

【来源:东方财富】


  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的暖风频吹下,正在排队的10家未盈利拟IPO企业备受市场关注。

  这10家企业中,有9家申报科创板,1家申请在北交所上市。其中,6家企业排队审核时间超过2年,其中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必贝特”)已排队近三年,提交注册近两年没有新进展。

  来自生物产业的企业有7家,申请采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的5家企业,均来自这个产业。

  在业内看来,短期内可能会陆续出现未盈利企业申报IPO,但目前可能不会向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面放开。

  6家企业排队时间超2年

  自去年以来,监管频频提及,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发行上市。

  在5月22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表示,持续深化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更大力度支持优质的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积极稳妥推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的案例落地。

  在目前排队的拟IPO企业中,有10家未盈利企业,其中9家申报在科创板上市,1家申请在北交所上市。这10家企业中,有1家处于提交注册仍未获批的阶段,4家处于中止审查状态,5家处于已问询/已回复状态。

  提交注册的是必贝特,也是10家企业中排队时间最长的。该公司自2022年6月29日IPO申请获得受理以来,已排队近三年。期间,该公司于2023年1月份过会,当年6月1日提交注册,但是之后IPO进程处于停滞状态。该公司拟融资20.05亿元。

  排队时间第二长的是上海恒润达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润达生”),IPO申请于2022年10月18日获得受理,当年11月11日进入已问询环节,在回复了两轮问询后,则止步不前,当年因财务资料需要更新处于中止审核状态。该公司拟融资25.39亿元。

  根据上述两家公司最新披露的招股书,截至2020年末,必贝特尚未形成销售收入,2022年该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1.88亿元;截至2024年上半年,恒润达生尚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23年度该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2.84亿元。

  哈尔滨思哲睿智能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哲睿”)、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禾元生物”)的IPO申请也是在2022年获得受理。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芯生命”)、节卡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节卡股份”)、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奥赛图”)的IPO申请是在2023年获得受理。这5家企业也都排队了2年左右时间。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广实”)、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安奕材”)则是在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政策实施后,IPO申请于2024年11月获受理。

  在今年2月份和3月份支持优质未盈利科企上市的暖风频吹之下,3月28日,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昂瑞微”)的IPO申请获得受理,成为今年首家获得受理的IPO未盈利企业。昂瑞微此次IPO拟募资20.67亿元。

  这10家企业中,有7家来自生物产业,细分来看,北芯生命隶属于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其余6家均为生物医药产业;另外,节卡股份来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西安奕材属于新材料产业,昂瑞微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5家采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

  上述10家企业中,5家申请采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2家申请采用科创板第四套标准上市,1家申请采用科创板第二套标准上市,1家申请采用科创板特殊表决权第二套标准上市,还有1家申请采用北交所第四套标准上市。

  在未盈利企业适用的上市标准中,科创板第二套、第三套、第四套标准以及创业板第三套标准均对发行人最近一年的最低营业收入水平作出规定,科创板第五套标准对发行人市值提出了较高要求,但未对营业收入规模作出规定,北交所第四套标准也是未对营收和净利润作出规定,对市值和研发提出了要求。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自2023年6月20日智翔金泰(688443.SH)在科创板上市后,尚未出现其他未盈利企业采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

  目前排队企业中,申请采用第五套标准上市的企业,分别为必贝特、恒润达生、思哲睿、禾元生物、北芯生命。

  有中介机构人士认为,尽管监管表态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但是“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稳妥恢复”等措辞,则间接反映出受理范围仍可能集中在持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未盈利科技企业。

  他同时称,除医药行业企业、医疗器械企业外,目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下其他行业科技型企业“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界定标准尚不明确,希望审核制度及标准进一步细化。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