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叫停特朗普关税,到底是怎么回事?

【来源:虎嗅网】

2025年5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颁布判决,宣布特朗普政府施加的“芬太尼关税”和“全球报复性关税”超出总统授权,违法无效。海关等行政部门需要在10天内(即2025年6月7日前)解除相应关税措施。

一、判决到底涉及什么关税?

本次判决涉及两组关税:第一组通常被媒体称为“芬太尼关税”,即特朗普以美国芬太尼泛滥为由,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征收的25%关税(对加拿大的能源产品已调降至10%),以及对中国征收的20%关税。

第二组通常被称为“对等关税”或“全球报复性关税”,即特朗普以其他国家的不公平贸易限制为由,对全球所有国家征收的10%基础关税,以及针对57个国家额外附加的10%~50%的“对等关税”。其中特朗普对中国的额外关税一度高达125%。

不论是针对中国还是其他国家,目前生效的关税税率都是10%,其他部分被特朗普政府暂停实施,以作为美国和其他国家谈判的筹码。

本次判决明确,这两组关税都超越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总统的授权,违法无效,行政部门需要在10日内解除全部上述的关税措施。

二、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什么?

简单来说,法院承认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项下总统有管理关税的职权,但明确强调,《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给总统的关税授权是有限度的,不是无限的。具体来说:

针对芬太尼关税,法院认为总统有权就芬太尼泛滥事宜宣布紧急状态并采取措施,但这些措施必须用以解决(dealing with)其所宣布的紧急状态。法院认为,对中墨加三国征收关税,对于解决芬太尼问题没有直接关联。

美国政府的理由是,他们通过施加关税迫使这三个国家对芬太尼问题采取措施,但法院没有接受这一主张。法院认为如果政府可以按照“迫使论”去论证他们的权力,那他们几乎可以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项下做任何事情,这背离了立法原意。

针对全球报复性关税,法院认为美国的贸易逆差不是《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项下总统可以宣布紧急状态并施加无限制关税的理由。

美国国会已经通过了《贸易法》(Trade Act),其第122条允许总统通过临时性的进口附加税(surcharge)来调整贸易逆差,但美国总统施加进口附加税的权限为最高15%,最长150天。特朗普要对全世界征收大范围的报复性关税显然超出了国会授权。

三、特朗普政府可以上诉吗?

可以,而且特朗普政府已经宣布上诉。但在美国,一审判决原则上是需要立即执行的,除非法院有专门的命令暂停判决执行。特朗普政府已经同步提交暂停判决执行的申请(Motion to Stay),目前法院还没有就是否批准暂停执行作出判决。

本案上诉之后,将由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Federal Circuit)审理。该法院专门处理涉及国际贸易、专利等联邦法事项的上诉案件,目前12名活跃法官之中有四分之三是奥巴马总统和拜登总统任命的。

如果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都没有批准特朗普政府的暂停执行申请,那么本案判决就会如上文所说的,立即生效,且政府部门需要在6月7日之前解除相应关税。

四、如果特朗普政府不执行会怎么办?

美国法院本身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判决通常是由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的执法部门来实施。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颁布藐视法庭裁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或者监禁等处罚。

如果美国联邦政府公然不执行美国联邦法院的判决,这将给美国造成严重的宪政危机。最典型的例子是1958年的阿肯德州“小石城九人”事件,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废除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之后,阿肯德州州长仍然公开违反联邦法院命令,动用国民警卫队阻止黑人学生入学。时任总统艾森豪威尔派遣101空降师强制执行法院判决,护送学生入学。

即便如此,这也是州权和联邦权的冲突,而不是联邦层面不同权力的冲突。在历史上几乎没有总统公开、直接地违反联邦法院判决并拒绝执行的例子。

特朗普政府上任至今,对于他们的败诉判决的公开表态也都是“不同意但尊重执行”,目前我们看不出特朗普政府会直接拒绝执行联邦法院判决的倾向,但当然他们可能采取其他的“擦边”措施以达到效果。

五、特朗普政府有“擦边”的办法吗?

当然有。

根据上述法院判决的理由,特朗普政府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法院认为他的“芬太尼关税”没有直接解决芬太尼的问题,而为解决贸易逆差问题征收的“报复性关税”超出了《贸易法》的限额。特朗普完全可以以其他理由重新颁布行政令,不再提芬太尼或贸易逆差,通过其他方式来施加关税。毕竟,《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是相当宽泛的。

除了单独的行政令之外,301关税(针对特定国家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而实施的关税)和232关税(对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进口产品施加的关税)也是特朗普过去采用过,未来可能继续采用的关税方案。

退一万步而言,即便特朗普新的行政令仍然被法院宣布无效,行政令的生效和执行是很快的,司法判决的落地是比较慢的。在行政令生效到被司法判决推翻的过程中,特朗普仍然有充分的时间掀起新的波浪。

六、本次判决其他的观察点?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判决的原告和法官。本次判决涉及两个独立的案件,第一个案件的原告是一批受到关税影响的中小企业,第二个案件的原告是美国12个州的州政府。在这12个州里,有10个州是民主党的政治人物担任州长,但有2个(内华达和佛蒙特)是共和党人担任州长。可见特朗普尽管仍然紧握对共和党内部的控制,但在州长层面仍然有所松动。

更有意思的是本案判决由三名法官一致作出,而其中一名法官Timothy M. Reif不仅是由特朗普任命,在特朗普第一期任期还曾担任美国贸易代表的高级顾问。那会的美国贸易代表,正是协助特朗普发起与中国的贸易战的罗伯特·莱特希泽。

可以预期Timothy M. Reif对待国际贸易的观点与莱特希泽相仿,否则也不会被特朗普任命为联邦法官。但纵然如此,面对特朗普针对全世界的报复性关税,他也没有选择为特朗普政府的关税政策背书。

七、败诉对特朗普不是重大挫折

自特朗普上任以来,截至2025年5月23日,特朗普总共签署了152项行政令,平均每天都有超过一个行政令。这些行政令有大量引起广泛争议的事项,包括出生公民权、裁减联邦雇员、关税、性别政策、联邦拨款冻结、反对DEI等等。

这些行政令产生了大量的诉讼——其中有很多特朗普都遭遇了败诉,法院判决行政令无效或颁布临时禁令暂停实施。有媒体统计,目前至少有超过300起针对特朗普行政令的诉讼,其中有一百多项判决裁定暂停实施。

最具有争议性的行政令包括废止出生公民权、废止联邦政府的DEI项目等,都被法院禁令暂停实施至今。近期的一些不属于行政令,而是由行政部门作出的决定,例如撤销大量留学生签证、取消哈佛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也都相应地有法院迅速作出反应,全部或部分暂停命令的实施。

一些法院为了应对特朗普政府的各种行政命令,甚至有了“特朗普速度”。美国联邦法院的工作效率一直是不太高的,处理案件的时间以年计都很正常。

但是因为特朗普各种前所未有的行政措施,在一些案件里,特朗普刚刚宣布新的行政措施,当天就有原告起诉,几个小时之内法院就批准临时禁令暂停实施。

本次法院颁布判决取消关税措施,也只是特朗普在法院遭受的又一个不如意,甚至都不能说是重大挫折,因为他们在法院遭受的类似阻碍实在是太多了……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敏大是一只柯基,作者:敏大是一只柯基(中国执业律师,美国加州/纽约州/德州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