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60%契税补贴!浏阳8月1日起实施楼市新政,有效期1年

【来源:红网】

红网时刻新闻7月29日讯(记者 黄怡萍)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实行购房补贴、推进“以旧换新”……近日,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购房需求,提振住房消费信心,促进浏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

契税优惠力度加大。《措施》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购房补贴政策升级。对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工业地产、地下车位以及联建房、依法处置房),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并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60%发放购房补贴。

同时,浏阳市积极推进“以旧换新”。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位于浏阳市的自有住房并在售后一年内重新购买浏阳市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有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支持。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以旧换新”。鼓励和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经纪机构,与拟“以旧换新”的购房人签订三方协议,在购房人缴纳订金后,开发企业为其锁定意向房源,若旧房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售出,房款按三方约定比例打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若未在约定时间内售出,则开发企业退回订金,购房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在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浏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超出招商协议或拍卖公告规定的自持期限的),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缴纳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60%发放购房补贴。

多子女家庭购房享专项支持。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浏阳市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在浏阳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浏阳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30%。

来源:红网

作者:黄怡萍

编辑:周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