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方金融组织分类监管落地,这些情形直接“不及格”
【来源:长沙晚报】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范宏欢)近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湖南省融资租赁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湖南省商业保理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两项通知,对湖南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进行打分评级,并进行分类监管。
此前,湖南已印发《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湖南省典当行分类监管评级办法》《湖南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等文件。这也意味着湖南完成覆盖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5大地方金融组织的分类监管体系。
根据《湖南省融资租赁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融资租赁公司将分为A、B、C、D四级,得分90分(含)以上,为A级;得分80分(含)至90分,为B级;得分60分(含)至80分,为C级;得分60分以下,为D级。
记者注意到,对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出借、出租或者变相出借、出租经营许可证等10类情形直接评为D级,即认定为“不及格”(60分以下)。
评级对机构有哪些影响?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根据评级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对不同等级的融资租赁公司采取现场检查、监管谈话、风险提示、责令限期改正、清理退出等不同监管措施。
同理,分类监管评级办法将湖南省商业保理公司分为A、B、C、D四级,总分100分,另有加分项5分,还有4项评级下调事项和10项直接评为D级事项。
其中,加分项旨在引导商业保理公司积极服务中小微、园区、自贸区等重点领域,提升服务质效。调整事项旨在加大对重点违法违规事项的惩处力度,督促企业严守合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