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就调整焦煤交割质量标准征求意见
【来源:期货日报网】
本报讯(记者 姚宜兵) 11月4日,大商所发布《关于就调整焦煤交割质量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下称《公告》),对焦煤交割质量标准进行调整,并拟在规则发布后的新挂牌合约上实施。
具体修改内容方面,第一,修改强度指标的标准品、替代品范围及升贴水。标准品范围调整为≥65.0%,替代品范围及升贴水调整为[60.0%,65.0%)扣价50元/吨。第二,修改硫分指标替代品范围的升贴水。其中,[0.70%,1.30%)区间调整为每降低0.01%升水1.5元/吨,(1.30%,1.60%]区间调整为每升高0.01%贴水2.5元/吨。第三,修改全水分指标表述及要求。将水分(Mt)指标表述调整为全水分(Mt),同时全水分(Mt)>8.0%的计算公式调整为“每手折算后重量=60(吨)×(1-8.0%)/[1-全水分实测结果(%)]”,测定方法调整为按照GB/T 21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执行。第四,调整灰分、挥发分、强度等数值修约规则。根据检验精密度和有关规定,灰分、挥发分调整为保留两位小数,强度调整为保留一位小数。第五,调整部分规则表述,将《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中的“在国标误差规定范围内的”,调整为“在国标等相关标准误差规定范围内的”。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国焦煤政策和现货市场结构发生较大转变,交易所现有的合约质量标准体系已不能适应行业的快速变化。为进一步贴近现货实际,大商所在深入研究分析焦煤供应结构、品质分布、现货价差及贸易流通格局的基础上,发布了此次修改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