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1 月 17 日

基金适当性管理新规来了,风险测评不能再“走过场”

【来源:东方财富】

  买基金总被推荐“看着热闹但不太懂”的产品?老年人被推销高波动基金没人多提醒?直播里听几句“稳赚”就下手?就这些让基民头疼的问题,监管层在基金业绩基准规范、主题基金纠偏等政策基础上,再度发布基民适当性管理新规!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

  这份新规从风险测评、基金风险评级、老年群体要“特别关照”到直播卖基金规范等,都一一划了重点。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政策持续落地,基金销售“把合适产品卖给合适的人”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嵌入流程的硬约束,进一步体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监管导向。

  风险测评管理被纳入严格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公募基金销售行为,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监管再次下发规范性文件。此次《细则》从基金销售行为出发,进一步细化并规范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的适当性管理行为,涉及多项重点环节的管理要求。

  整体而言,《细则》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责任主体,需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基于投资者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及可承受损失,严格落实风险识别、产品匹配等义务,真正实现“将适当的基金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

  作为投资者与产品匹配的关键前置环节,此前部分机构存在“测评流于形式”“结果长期有效”等问题,甚至“过去有投资者随便勾选问卷,结果长期用同一等级买产品,亏了钱才发现不匹配”。此次,风险测评管理被纳入严格规范。

  首先,《细则》对风险测评的频次作出明确,投资者在同一机构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单日不得超过两次,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8次;结果与最近一次结果不一致的,应当提示投资者关注变动情况并进行确认。

  更重要的是,风险测评结果不能“一劳永逸”,新规明确评估结果有效期原则上为12个月,若投资者超期或投资者风险状况变化,如收入、家庭状况变动、自己觉得“现在更能扛风险了”等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次买基金前需重新评估,避免“一次评估定终身”。

  在产品端,基金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同步升级。新规要求管理人、销售机构建立“定量+定性”结合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基金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明确定量和定性指标占比,以及在定量和定性指标中各项因素的分值、权重、时间区间、阈值等,合理确定基金风险等级,并说明最终评估分值与基金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

  基金风险等级还要结合股票仓位、基金净值历史波动率、最大回撤等进行综合评定。《细则》明确要求,最高股票仓位较高、基金净值波动率较高、最大回撤较大的基金,其风险等级原则上不得低于对应指标较低的基金。

  从行业实践来看,各家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执行时尺度不一、标准也有差异。“过去部分销售机构为冲业绩,重收益宣传、轻风险提示,盲目推介高风险产品;而缺乏专业知识的投资者往往忽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的适配性,被套后持有体验差,甚至引发纠纷。”华南某基金公司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

  此次《细则》通过“权责绑定”直击这一痛点,构建起管理人与销售机构的协同管控机制。一方面,基金公司要“挑搭档”,选销售平台前全面核查对方的“适当性管理能力”,如合规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考核机制、服务投资者等情况。

  另一方面,销售平台也要“搭把手”,配合管理人开展投资者信息核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此外,双方还须在销售协议中明确约定投资者信息核查、风险评级执行、匹配标准落地、过程留痕等核心职责,把“谁负责哪步”写得明明白白,实现“权责清单化、流程可追溯”。

  关注老年群体、直播销售

  四季度以来,公募基金监管持续聚焦投资者权益保护,政策“组合拳”密集落地。如《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系统规范主题基金的投资行为等。

  而此次《细则》除了进一步细化机构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的行为和责任,另一大亮点是对特殊场景的精准覆盖,不仅强化对老年投资者等特殊群体的“精准保护”,又规范直播等新兴销售渠道的适当性管理,推动基金销售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

  针对老年群体风险认知能力较弱、易受误导的特点,《细则》要求向65周岁以上的普通投资者销售R4级(中高风险)及以上风险等级的基金时,销售机构必须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这将促使销售人员在向老年人推销产品时更加审慎。

  “相当于为老年人设置了一个保护缓冲带,避免他们因一时冲动做出不适合的投资决定。”某基金业内人士表示,“特别关照”意味着,流程要更严格、风险要反复讲,还得给老人充足的考虑时间,并且售后回访要更频繁。

  近年来,随着直播等新媒体销售方式逐渐兴起,不少投资者在直播间听着主播热情推介,在未充分了解风险的情况下就心动想“一键下单”。如今《细则》也对此作出了明确规范,要求通过直播宣传推介基金,必须结合其展业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流程,并在直播过程中加强风险提示。

  尤为关键的是,当通过直播链接直接提供销售服务时,必须确保投资者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全面说明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确保购买的产品和风险偏好相匹配。这意味着“一键下单”购买复杂基金产品的情况将不再被允许,适当性管理被强制嵌入线上销售的全流程。

  “投资者回报导向”延续

  四季度以来,已有富国基金、招商基金、宝盈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批量调整旗下部分公募基金风险等级。如华泰柏瑞基金在11月4日调整了旗下四只产品的风险等级,其中华泰柏瑞行业领先、华泰柏瑞质量成长、华泰柏瑞健康生活的风险等级从中风险R3调升到中高风险R4,华泰柏瑞恒泽则从中风险R3降至中低风险R2。

  据第一财经从业内了解,基金公司调升风险等级是常规举措,产品风险评级一般按照季度进行调整,会考虑产品股票仓位、基金规模、净值波动程度等。部分基金公司是参照银河证券、晨星等第三方评级机构的评估结果,也有基金机构主要参照公司内部风险评估系统进行测定,如通过因子加权的量化打分方式确定基金的风险评级。

  有相关操作的基金公司人士向第一财经透露,其产品主要是参照银河证券评级结果,本季度调整原因,一方面是“固收+”产品中部分产品权益和转债仓位超过30%,另一方面则是小盘宽基指数基金当前风险较高,因此及时上调风险评级。

  事实上,这次新规仍是此前政策的延续和扩展。近年来,监管层也多次提倡基金行业真正站在持有人角度转变营销模式,尤其是关于“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等方面,要求机构重视适当性管理与投资者教育

  第一财经从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近两年来,行业在投资者教育方面的投入持续加大,通过短视频、投教专栏、“投资者画像”等多种方式,提升投资者对产品风险与自身偏好的匹配认知。

  “过去我们更关注怎么把产品营销出去,现在更在意投资者是否真正理解产品、能否承受波动。”某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表示,基金公司与销售渠道之间要加强沟通合作,及时触达客户,不仅要引导投资者更理性地看待投资,还需强调风险的存在,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产品特征、自身的收益预期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