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11 日

长沙重大火灾隐患使用维修资金可走应急通道 流程“减繁就简”

【来源:红网】

红网时刻新闻12月11日讯(记者 岳瑾 通讯员 张小林)冬季天干物燥,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老化、故障易引发火灾隐患,如何快速启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消除险情?根据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物业小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应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应急维修工程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采取应急通道的通知》,明确消防系统相关应急维修情形及简化流程,为小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开通“资金绿色通道”。

记者从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获悉,上述两个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消防领域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适用情形:消防系统出现可直观认定的水泵锈坏、管道破损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或经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检查后判定构成重大火灾隐患,需立即修复的,均纳入应急维修工程范畴,可通过应急通道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这一举措旨在破解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资金审批慢、流程繁”难题,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的应急保障作用,切实维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据悉,长沙市区范围内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小区,若遇上述消防应急情形,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可作为申请人,直接启动应急使用流程。该流程采用“事前不用表决、事中进行公告、事后再行公示”的简化模式,申请人发现隐患后需立即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委会报告,同步通过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向区住建部门申请报备并上传现场照片、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实现“先启动、后补全”。区住建部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特别紧急的则压缩至1个工作日。

方案审核通过后,将在小区显著位置及业主群公告7日,同步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工程竣工后,由申请人牵头联合业主代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验收,结算费用不得超预算,验收及结算结果需再次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区住建部门完成材料审核,1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资金划转至相关单位。

文件特别明确,自被判定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之日起45 日内,若物业服务人、业委会或相关业主未启动整改,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组织代修并按应急流程办理付款。维修费用按“谁受益、谁承担”原则,由相关业主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业主分户账面余额不足或未交存维修资金的,需以现金方式分摊。若维修、更新和改造预算达30万元(含)以上,需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作为申报必备要件。

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冬季是火灾高发期,通过应急流程简化将大幅提升消防隐患整改效率。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若发现违规使用等问题,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下一步,各区住建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筑牢小区冬季消防安全防线。

咨询地址及电话

1、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岳麓区麓景路2号办公区2号楼402、421室,咨询电话:84662186、89919989。

2、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岳麓区岳麓大道389号湘麓金座西栋3楼319、322室,咨询电话:88999206、84825729。

3、芙蓉区住建局:芙蓉区政府9楼913办公室,咨询电话:84683492。

4、天心区住建局:天心区政府南栋2609室物业监管科,咨询电话:85899649。

5、雨花区住建局:雨花区政府3号楼108室,咨询电话:85881416。

6、开福区住建局:开福区政府二办公楼北309室,咨询电话:84399332。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黄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