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到期未赎回,继续购买未披露!新天地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来源:东方财富】
3月16日,新天地及公司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新天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授权到期后,公司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未赎回,且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理财产品并未披露。
2月27日,新天地公告,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具体有效期限为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外,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1.22亿元,另外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系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购买,未在授权期内赎回,金额0.65亿元。
警示函显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谢建中、总经理张芦苇、董事会秘书谢雨珊、财务总监王庆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谢建中、张芦苇、谢雨珊、王庆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因为相同事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向新天地董事会及谢建中、张芦苇、王庆奎、谢雨珊发出监管函,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新天地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产品,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对甲苯磺酸。
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3月16日,公司总市值为49.21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